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和内在逻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志着我国国家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我今天的演讲主要围绕两个问题:一是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是什么?二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逻辑是什么?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
为什么要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里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
第一,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改革开放40年来,在初期和中期阶段我们主要采取了渐进式改革道路,实践证明这种改革模式确实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尤其是在经济方面我们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发展到后期,这种改革模式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对此进行了全面精准的阐述。这些问题当时中央其实也想解决,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提出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也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但由于改革进入深水区,存在各种利益固化的藩篱,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更加严重。其实当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就意味着国家治理必须要发生大的变革,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例如100多年前美国发生的“进步运动”,当时的经济社会背景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情形非常相似,而最终这场“进步运动”引发了美国国家治理结构和方式的深刻变革。因此,全面深化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新思维,“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就必须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只有这样才能破除改革梗阻、防止改革出现“碎片化”。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讲到我们“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时,所有代表热烈鼓掌,说明这是举国上下的共识。
第二,创新政治改革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反反复复,走了一段曲折的道路。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初期,从1978-1989年,政改思路受西方政治思潮和话语权的影响较大。二是中期,从1990-2012年,政改举步不前,修修补补、零打碎敲,中央提出“不折腾”,虽然提出“理顺党政关系”,但实践中并没有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提供有效的药方。三是近期,从党的十八大到现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创造性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际上是政治领域的“重构性改革”,用全新的概念和改革理论来描述和重构我国现实和未来的国家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打碎敲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要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第三,对内历史传承的需要。传统历史是一种基因的传承,无论是好还是坏,都是你身上的包袱。习近平总书记谈到这一点的时候讲,“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虽然长期以来中西方在治理思维方面也在相互借鉴和学习,但总体的治理思维仍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比如,对待事物的认知,中国人比较强调整体性思维,西方国家则更强调分析性思维;在政治方面,中国历来强调政道思维,重“道”轻“术”,而西方则更强调政体思维,关注不同政体的细节;在民主方面,中国有着协商民主的丰富土壤,而西方传统上更强调一人一票的选举民主;在国家观方面,中国历来强调家国情怀、家国一体,而西方则强调个人至上,人权高于主权等。
第四,对外借鉴竞争的需要。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主要向西方学习借鉴,没有问题。但是发展到现在,你想韬光养晦,低调一点,实际上已经做不到了。原来西方国家老指责我们不尽国际义务,现在我们开始积极参与国际事务,西方也不高兴,其实他们是希望我们跟着他的规则走。当然我们不可能做西方国家的“小兄弟”。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把我们推到了竞争的舞台。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出准确的判断,他讲“当前中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中国未来所面临的国际局势就是逐步从韬光养晦到复兴崛起,从吸收借鉴到中国模式,从被动参与到积极竞争,就需要中国在制度建设方面拿出“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逻辑
作为国家制度建设方面的重构性改革,需要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逻辑说清楚,才能在理论上说得清,实践上走得通。从学理角度分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包括三个层面、八个要素的内在逻辑。
第一个层面是指向层面。包括治理方向和治理目标两个要素。治理方向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治理目标就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两个指向性要素非常明确,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是我们讲的“国家治理”区别于我国传统所讲的各种“治理”概念以及西方所讲的“治理”(governance)概念的根本特征。
第二个层面是关键层面。包括治理核心、治理保障、治理主体以及治理领域等四个要素。治理核心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治理保障是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治理主体是构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方共治,治理领域是统领事关国家发展的公共事务。这四个要素,是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要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过程中,尤其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成熟和定型,但局部领域和个别环节上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不断深入研究,实践中不断总结。
第三个层面是基础层面。包括治理能力和治理人才,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础性要素。十九届四中全会高度重视治理能力提升和治理人才培养,把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方面的培养人才优势,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总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基于中国国情理论和制度的创新,是关于国家权力结构和运行的中国话语体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仍需要理论上深入研究,实践中不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