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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区为重点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

发布时间:2020-01-16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既是社会治理创新的目标也是社会治理的力量,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指明了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要求和标准,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实践经验科学总结、规律认识的成果。每一个人既是社会治理的对象更是社会治理的力量,都有社会治理的责任,一要规范和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二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活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是人人共享的前提,人人共享是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结果。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应以城乡社区为重点进行实践培育。

一、社区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最佳单元

1.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

“社区”一词是从英语“community”翻译过来的,本意是“共同体”。“社区”是“社”和“区”的结合。“社”是指有联系的一群人的集合,“区”是指地理空间,因此,社区就是一群有联系的人在一个特定区域生活、工作形成的共同体。社区是小社会,是社会的一个基层单元。社区的特征是人们交往联系较多,相互熟悉,有共同的社区意识,有较强的社区认同感。在农村,传统的村庄是社区,村民世代居住在一起,朝夕相处、鸡犬相闻,是熟人社会。在城市,原来的单位大院、街坊邻居的聚落是社区,例如,北京的四合院、上海的里弄。一般情况下,社区是自然形成的,是人们自由选择的结果,往往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时间。因此,一个成熟的社区需要时间的积淀。

2.社区越来越重要

我国社区一词的流行和兴盛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情。随着城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变成了没有单位的“社会人”。社区服务、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实践应运而生,不断向纵深推进,承接从传统单位制剥离出来的生活服务等功能。理想的状态是“社区”能够承接过去由“单位”对其职工提供日常生活服务、情感交流、相互照顾帮助的功能。社区应该成为居民温馨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家园,解决“单位人”之后的“社会人”的后顾之忧,使“社会人”成为有所依托、有所依靠的“社区人”。习近平总书记说,“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

3.社区共同体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础

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础在基层、根本在社区。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小切口入手,精心谋划,因势利导,由小到大、由局部到整体,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因此,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应该把建设社区共同体作为抓手和重点。

二、从改变有“区”无“社”做起

1.城乡社区建设存在重“区”轻“社”现象

城市小区是社区的基本单元。随着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职住分离成为常态,城市小区产权关系日益多样化,小区住户之间的异质性大大增强,居民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化,相互联系和交往不多,很多时候小区住户之间“老死不相往来”,各家躲进小楼成一统,缺乏社区认同和归属,没有形成亲密的社区共同体。农村人口大量外出务工经商、进城落户,村庄社会结构急骤变化,农村人口空心化、老年化现象加剧,村庄共同体受到严重威胁,村庄内部凝聚力在减弱,村民之间的交往也日益淡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乡社区建设进入了快车道。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就社区公共服务、社区治理颁布了多个重要文件,各地社区治理创新实践如火如荼开展,硬件建设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涌现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社区治理的先进典型。但是,总体而言,普遍存在较为严重的重“区”轻“社”问题,社区共同体建设较为滞后,没有得到应有重视,有“区”无“社”现象较为严重。正是由于社区居民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本来应该由社区自己解决的事务往往还是按照传统的习惯推向政府,使得政府治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负担越来越重,其成果是政府十分辛苦,投入很多人力物力,做了大量工作,但却很难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纷繁复杂、常常十分琐碎的诉求,引起居民抱怨。因此,加强社区共同体建设,改变有“区”无“社”现象,既是破解社区治理难题的重要任务,也是培育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抓手。

2.多措并举推动社区共同体建设

增强社区居民共同体意识,增进社区内部凝聚力,建设社区共同体,进而建设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在加强城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同时,选好配强居(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新路径,提升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辖区群众和民主管理的能力。二要制定好社区公约。组织社区居民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使大家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言行边界。充分发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讨论,努力形成共识。将制定公约的过程,变成一次社区公民意识教育的实践。三要开展社区教育。通过社区道德讲堂、社区宣传栏、社区文化广场等平台开展公民道德、家庭伦理、社区意识教育培养,使人们明是非、知敬畏,夯实共同体的道德基础、文化基础。既可外请专家,更要利用好社区自有资源,例如,居住在小区的领导干部、法律工作者、文化人士、教师、先进人物、道德模范、和谐家庭代表等;不仅组织讲座,还要组织讨论交流,谈经验谈体会谈认识。培育良好的家庭家教家风。四要开展社区活动。例如,亲子教育、孝老爱亲、邻里互助、才艺交流、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书报衣物家用物品流通等,增进社区居民的交往和联系。经常在社区居住和活动的往往是老人和孩子,中年职场人士在社区的时间较少。要善于“抓两头、带中间”,组织老人、孩子开展活动,以“小手拉大手”、“老人连子女”的方式,通过子女和父母将社区团结在一起。五要搭建社区参与平台。社区参与平台包括场地和组织。场地,包括室内室外两种公共空间,是社区居民交往交流、开展社区活动的场所。小区建设和改造时,要留出合适的室外广场和绿地,室内阅览室、棋牌室、文化活动室、物品流通室等。社区除居(村)民委员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之外,还要尽可能地为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兴趣爱好的人搭建组织平台,例如,在城市可以组织广场舞舞蹈队、治安巡逻队、棋牌协会等;在农村可以组织留守人员关爱组织、妇女禁赌协会、红白喜事理事会等各种兴趣爱好、公益团体。六要挖掘和整合社区资源。社区资源包括资金、物资设备、场地、人才、社会关系等。要通过居(村)民委员会将城乡社区各个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各类资源充分挖掘和整合起来,为建设社区共同体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七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支持。上级政府不仅要帮助建设好基层“两委”班子,还要对它们的工作给予经常性指导,加大资金和物资投入力度,同时,防止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当成政府的下级单位,让它们承担过多行政事务,影响它们的群众性和自治性。

三、正确处理社区共同体建设中的三个关系

1.处理好宣传发动与组织落实的关系

当前,要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充分意识到社会治理共同体对于个人生活幸福、社区和谐发展和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意义。要在城乡社区开展“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宣传教育活动,让社区观念、社区意识深入人心。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同时,要研究政策,制定规划,绘制社区建设的施工图和时间表。防止只打雷不下雨。要注意发现和培养热心社区事务的骨干人才,给他们机会、平台和荣誉,使他们成长发展、服务社区事业。

2.处理好党政主导与社区参与之间的关系

社区共同体建设的主体是社区居民。只有让社区居民亲自参与、亲自实践、亲身体验,社区共同体意识才能真正生长出来、培养起来。也只有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社区共同体的真正形成,社区才能够实现有效自治。但是,社区参与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政府支持下进行。离开党的领导,社区参与就会失去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保障;离开政府的资源投入和工作指导,社区参与就会成为水中月、画中饼,也会动力不足、组织乏力。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党政过度介入、大包大揽社区事务,影响社区参与的积极性。党委政府在社区共同体建设中要扶上马送上一程,但应是指导而不包办、帮助而不代替。此外,还要认真研究和统筹协调党委与政府、上级与下级、党委政府不同部门参与社区共同体建设的方式和资源,也要研究如何挖掘和整合社区内部的资源和力量,以政府资源“四两拨千斤”带动社区和社会资源的投入。

3.处理好城乡统筹与因地制宜之间的关系

城乡社区共同体建设应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但是,要充分考虑城乡、地区以及社区之间的差异,立足各地各社区的实际,鼓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创造出符合当地社区居民习惯和利益的建设模式。应给各地充分的自主创新空间,不强求一律。重点抓好农村空心村空壳村、外来人口聚居区、城乡接合部社区、城市老旧小区、企业托管社区等人口成分多元、利益关系复杂、社区资源较少、社区活动开展困难的社区共同体建设。

在建设社区共同体过程中,既要防止无动于衷、无所作为,也要防止一哄而起、搞运动战和形式主义。

社区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主战场,社区共同体是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点。不过,应该清醒地看到,各级各类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各种组织机构都承担着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责任,都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