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第七届论坛 正文

刘旭涛:我国行政改革进程中“程序性改革”的得与失

发布时间:2019-03-19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刘旭涛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前的督查检查考核是传统的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有更多工作需要督促检查,但是重复考核现象严重,基层工作苦不堪言。我们又需要检查,又需要督查,又需要考核。现实中问题表现非常突出,到底行政改革在改革开放40年以来哪些方面取得了成就,哪些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将行政改革概括为三个要素来阐述。

一、改革开放40年行政改革的成效

行政改革的三个要素:结构性改革、功能性改革、程序性改革。以电脑来比喻,电脑的硬件要实现各种功能必须要有软件,软件实际上就是程序,整个电脑的运行靠操作系统,操作系统是管总程序,相对于要履行不同的职能,比如讲课用的PPT要用专门的应用型软件来操作。

结构性改革包括:政府机构改革、精简和规范机构与人员编制、大部制改革、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功能性改革更多,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职能配置,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目前表示的不明确,给政府权力的应用提供了自由的空间。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即政府的职责边界没有界定,只要市场出了问题,政府就介入,理由是更好的发挥,这个问题应该好好深入研究,最好是有边界的,否则权力是关不进笼子里的。程序性改革包括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标准化、行政绩效管理与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大数据应用。

二、程序性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程序性改革在改革三大要素中相对滞后,在总体改革方案中的重视程度不够,几次机构改革主要是对职能比较重视,对管理方式的改进相对不够;程序性改革存在重“外”轻“内”,重视宏观调控和对外服务,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做得很好,但政府内部管理还很混乱;传统粗放管理方式在实践中仍占据主导地位,比如运动式治理,大督查、大检查;组织管理和规范化制度化程度偏低;公务员的管理专业化程度偏低。

三、程序性改革缺失的原因

中国传统重“道”轻“术”思想的影响;遵从法治和规则的意识和习惯尚未养成;工业化进程中现代管理思想的累积不足;现有干部体制对管理专业化的重视不够;缺乏对组织操作层面和个人层面的关注。

四、深化程序性改革的思考

充分认识程序性改革在行政改革中的重要性;加强行政改革中在“结构”“功能”“程序”方面的系统性、整合性和协同性;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的科学性;培养公务员树立法治意识、标准意识、专业意识;关注对组织操作层面和个人行为层面的研究。

(刘旭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